⒈ 五行相胜。言水胜火、火胜金、金胜木、木胜土、土胜水。
引《鹖冠子·度万》:“形燥则地不生火,水火不生则……五胜无以成埶。”陆佃 注:“五胜,五行之胜。”《史记·历书》:“颇推五胜,而自以为获水德之瑞。”裴骃 集解引《汉书音义》:“五行相胜。”宋 欧阳修 《原正统论》:“至 秦 之帝,即非至公大义,因悖弃先王之道,而自为五胜之説。”章炳麟 《原学》:“故正名隆礼兴于 赵,并耕自 楚,九州五胜怪迂之变在 稷下。”